艾达把龙与王子的故事讲了不下一千遍,终于决心写一本新书。这对她来说实在是件难事!
她的父亲是铁匠,认识的字只够他从一写到十。她的妈妈纺纱线,手里只拿过梭子和纺锤,这辈子都没碰过笔。艾达自然也没上过学。
她挺不甘心。可是,自从她听说写书人的名字可以被长长久久地记住,这个愿望便在她心中悄然生发。
说是梦想也好,说是虚荣也罢,她就是想让人们知道她是谁。
艾达去求她的小姐妹。她们中有人知道怎么写草药的名字,有人会写商品的价签,有人能默写一两行古诗。艾达虚心地向每个识字的人学习,不仅千恩万谢,还保证一定以她们为原型,在自己的故事里安排个有趣的角色。
“一言为定!其实,我一直梦想着当个骑士。你的故事里可以有女骑士,对么?”
艾达横生一股豪气:“那当然。我写的故事,当然我说了算。”
另一个女孩则说:“我倒希望能有关于普通女孩的故事。你就写我是一个小贩好了。”
艾达听后若有所思:“也有道理。”
还有一个女孩坦率地说:“我没别的要求,请你务必让我和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相爱。”
几人面面相觑,而后爆发一串笑声。艾达却郑重地点头:“好,我记住了。”
那女孩儿见艾达答应,忙又补充:“得是真正的相爱。一天挨三顿打,被男人骗走全部的钱,总是吃苦掉眼泪的那种可不行。”
艾达耸耸肩:“那种故事有什么可写的,我们看看周围不就好了。”
何况艾达知道什么是好的爱情,大概就是一种既自由,又真实的状态。好比龙女士并没有为伊瑟恩殿下放弃属于龙的天空。伊瑟恩殿下也没有因为爱上了龙,就长出了鳞片。
一年后,艾达终于攒够了足够多的词语。她用油灯灰调配出浓黑的墨水,用中空的鹅毛管削成蘸水笔。
于是新的故事开始了。
然后她再也没有停下来。
某天,露维亚与伊瑟恩来到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平原小国。这里农田肥沃,牛羊成群,人们丰衣足食。他们两个很快发现这个国家的人酷爱读书,短短一条街上竟有三家书店。
“太好了,伊瑟恩,这儿有好多书!你就像老鼠溜进了谷仓。”
伊瑟恩:“我喜欢你的修辞。”
露维亚得意地眉毛一挑,她当然知道他爱优美辞藻胜过直白粗糙,但谁能说她的比喻不贴切?
“去哪一家呢?”
伊瑟恩想了想,把手指向最不起眼的一家小书店。
“为什么?”
伊瑟恩说:“感觉很安静,咱们可以坐在窗边看一会儿再决定买不买。老板见难得有客人,一定不会赶咱们走。”
露维亚心想也对,那家书店有一排宽窗,阳光透过窗子,晒到后背上,应该挺舒服的。
“那就走吧!”她抓着伊瑟恩的手,快步朝书店走去。
推开门,门框上的风铃发出美妙的声响。店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,她养了一只过于肥胖、以至于看上去完全是球体的三花猫。店主仰躺在椅子上打盹儿,猫咪也趴在主人身边睡觉。
他们不知不觉放轻了手脚,自行去书架上翻阅。
露维亚很快就明白了这家书店为什么客人少。
“伊瑟恩,这算是什么类型的书店?怎么书架上只有爱情故事。”她低声问。
伊瑟恩同样茫然,不过身为人类,总归对自己所处的社会怀有常识。他猜测这些书是基于老板个人的好恶筛选的,就像有些首饰店只卖老板自己喜欢的设计,好吸引品味相投的客人。
“可能……爱情书店?”他笑着说。
露维亚不满这个说了等于没说的答案,佯怒着咬他一口,牙齿轻轻啃到他格挡的手。
“这个故事……”露维亚的金眸微微闪烁,明显想到了什么,把书摊开,递到伊瑟恩面前,“我感觉这个愣头愣脑的骑士好像埃里克森哦。”
伊瑟恩觉得有趣,读了几行后也说:“真的很像。”